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 “十三五”自治区重点学科校内评估工作的

通 知

 

相关学院:

“十三五”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周期已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评估验收的通知》(新教传202144,附件1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十三五”自治区重点学科进行评估验收。为做好自治区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我校自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  自评学科

 1.    高峰学科1个:作物学

 2.    高原学科9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植物保护、畜牧

学、兽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学

二、  自评内容

各重点学科要对照本学科立项建设目标任务,从学科方向凝练、学科队伍建设、科研环境平台、社会服务贡献等方面对立项以来的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进行全面梳理总结。

三、  自评程序及时间安排

校内自评包括学科自评、学院评估和学校评估三个环节。

  (一)419日-427日,学科自评。由各学科根据自评内容,填写《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简况表》(附件2)、《建设成效对照表》(附件3),按照对照表中的数据列出涉及的项目、成果等详单,项目、成果详单模板可参考第五轮学科评估简况表格式填写。

 (二)427日-428日,学院评估。学院组织专家对10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学科根据学院评估意见修改和完善简况表及建设成效对照表。

 (三)429日,提交材料。学院报以下材料于研究生处:

      1. 《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简况表》;

      2. 《建设成效对照表》;

      3.项目、成果等详单;

(四)56日-57日,校内评估。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10个自治区重点学科进行校内评估验收。

  (五)57—510日,学科修改。学科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六)511日,学院向学校提交学科正式材料。学院向学校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材料,主要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1.《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简况表》,一式4份;

   2.《建设成效对照表》,一式4份;

   3.佐证材料清单目录1份(包括项目、成果等清单);

   4.建设成效典型图片5张(jpg格式,高清电子版,按照“学科名称+具体内容”格式命名)。

(七)512-14日,学校将材料正式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的材料包括:《学校自评工作报告》、《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简况表》、《建设成效对照表》、佐证材料清单目录、建设成效典型图片。

四、工作要求

学院应高度重视“十三五”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评估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好自评和材料报送工作,所填成果必须为本重点学科产出成果,严禁挪用其他学科的资源。填写内容时间段统一为201611日—20201231日。

 

通知有关表格请在研究生处http://syl.shzu.edu.cn/主页“通知公告”里下载。

 


附件 1附件1:关于开展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评估验收的通知.docx

附件2附件2: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简况表.docx

附件3附件3: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成效对照表.xls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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